違建一定會被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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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8-09

前陣子新聞一直報導,嘉義民雄 有一棟非常獨特僅20公分,超窄的三角形透天厝,側面看薄簡直像一張紙,成為當地地標跟特殊景觀,就有人問這樣蓋算是 違章建築嗎?
 
今天就來和大家分享違章建築,根據違章建築處理法則第2條,只要是建築法適用地區內,沒有經過主管機關認可就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就算是。 我們依照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,可以分成三種:

第一種 新違建:
民國84年後所產生的違建,此類違建都是「即報即拆」,其中「新」的定義取決於各縣市政府的規定。近年內數量大幅竄升的的農地違建工廠就屬於這類。常見的像「採光罩違建」、「陽台外推違建」、「雨棚違建」等都算在新違建內,政府會拍照列管但不會立即拆除,除非是有妨礙消防安全、公共通行或是古蹟維護等狀況,才會拆除。
 
第二種 既存違建:
指在民國52年到民國83年之間已存在之違建。此類違建則是列入「暫緩拆除」、「免拆」,同樣也會拍照列管,並且列入分類分期處理,但如果是『大型違建』或是『有危害公共安全、交通、市容景觀等』將會訂定計畫優先拆除。這邊要提醒大家,有些民眾會認為在民國84年前的既存違建是「合法的」,其實是不對的,政府指示暫緩拆除及列管,並不代表是合法的建物喔!
 
第三種 舊有違建:
指民國52年前建造的違建,此類違建也是列入「緩拆」並拍照列管,如果有危害公共安全相關的問題就會被列為優先拆除範圍。像是「既存違建」及「舊有違建」這兩類違建都必須經由主管機關到場拍照存證、造冊列管,並按照違法情節列入拆除的分期計畫,暫緩拆除而已,並不是「就地合法」喔!
 
那你就會好奇問 #違建一定會被拆嗎?
違建拆除會從「檢舉」、「勘查」、「立案處分」大約會落在一個月的時間,而到最後的「執行拆除」則會依照各縣市排成不同而有所差異。且依照目前的法規,違建拆除的費用是由政府先代墊,再向民眾追討。
 
「違建」本身就是違反法律的建築物,沒辦法保證不被拆除。常會因為新政府新政策而有不同的狀況,所以「違建」依舊存在隨時被拆的風險。如果是案件輕微的遮雨棚、花架,政府會視情況拍照列管。在這邊還是要呼籲大家假如你是屬於「頂樓加蓋」、「防火巷加蓋」等會有安全方面疑慮的狀況,千萬不要貪圖便利違建,進而導致悲劇發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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